发布时间:2022-09-09 16:17:24 物流企业评估办公室
物联评估字〔2022〕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流与采购(物流、交通)联合会(协会、学会),各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会员单位、相关企业,有关新闻单位:
依据《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 31300-2014)国家标准、《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SB/T 10979-2013)行业标准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的相关制度办法,按照企业自检、申请、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和公示等规范的评估流程,自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从企业的基本条件、设备设施、作业条件、组织管理水平和诚信情况五个方面,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第十七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开展了综合评估,对2022年上半年应复核的质押监管企业开展了复核评估。本次共审定通过第十七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1家,复核企业1家,放弃复核企业2家。现一并予以通告。
经过本次评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已向社会陆续通告了十七批共132家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
附件:1.第十七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名单
2.2022年上半年通过复核的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名单
2022年9月8日
关于发布第十七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名单的通告(物联评估字〔2022〕125号)印.pdf
附件1:
第十七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名单
(共1家)
AA+企业(1家):
宁夏瑞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2:
2022年上半年通过复核的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名单
(共1家)
AAA-企业(1家):
新疆九洲恒昌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放弃复核的企业2家:
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物流有限公司、河北顺邦物流有限公司因物流业务结构调整,不再从事物流金融业务的原因,不再保留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