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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港口开展反垄断调查 降低企业进出口物流成本

发布时间:2017-11-17 10:02:38 国际在线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15日表示,调查查明,上海港和天津港等港口存在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主要行为。目前,反垄断部门已要求涉案港口按照《反垄断法》立即进行全面整改。
据介绍,这次历时近两个月的调查发现,上海港、天津港等港口存在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问题,主要包括:要求船舶公司使用本港下属企业提供的拖轮、理货、船代等服务;对本地外贸集装箱收取过高的装卸作业费;向交易对象附加强制拆箱理货等不合理交易条件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工作人员王马川介绍说,在垄断港口进出的货物不仅要强行被服务,而且服务收费的价格很高:“在南方已经充分竞争的港口,集装箱船舶理货的价格,已经低至5元每箱,而在这些涉垄断的港口,因为港口企业人为排除限制竞争而导致集装箱船舶理货的价格,高达18到22元每箱,这样一比较差距达到了三到四倍。”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目前,大多数港口针对这次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对于切实降低企业进出口物流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减负增效具有重要作用:“上海港、天津港、宁波舟山港和青岛港将从2018年起,下调外贸进出口集装箱装卸费用,下调的幅度在10%到20%左右,每年可降低进出口物流成本约35亿元。”
按照此次调查的整改要求,沿海港口将立即全面开放拖轮、理货和船代市场,充分尊重船公司及其船舶代理的自主选择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港口内的公平竞争,废止和清理所有不合理交易条件,恢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未来,有关部门还将对涉嫌垄断的港口实施监管,在二至三年的监管期内,涉嫌垄断港口每一年的经营情况,要向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副局长陈志江表示:“我们要对它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如果监管期内,还有一些类似的问题,可能就要对它进行加重处罚。要消除港口的市场壁垒,恢复竞争秩序,提高港口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这样有利于支持扩大对外开放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据了解,针对港口经营的行为规范监管办法正在制定,未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建立长效机制,对港口的市场竞争秩序进行规范。此外,相关企业和用户还可以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反映港口生产经营中存在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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