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MI发布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2-02-01 09:05:42 科技信息部

我会本着从大局出发、保持中国PMI健康、稳定发展,经与国家统计局商定,自2012年2月起,月度PMI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名义发布,并进一步明确,指数继续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负责向社会发布。
借此机会,感谢社会各界对PMI的支持和关注,我会将一如既往做好PMI调查与发布工作。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相关阅读
每日 推荐
- 2025年3月物流景气指数显示:供应链上下游加快恢复 指数回升明显
- 2025年3月份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为51.5%
- 2025年3月份中国公路物流运价指数为104.7点
- 中国物流标准大讲堂第32期:两项冷链领域国家标准宣贯
- 胡大剑会见山东省港口集团党委委员、山东港口物流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玮一行
- 图解3月份仓储指数——需求保持增长 周转效率提高 行业延续向好
- 2025年3月份中国仓储指数显示: 需求保持增长 周转效率提高 行业延续向好
- 2025年3月份中国仓储指数为50.8%
- 迅速启动 压实责任 统筹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 马增荣出席开利运输冷冻&地上铁全电解决方案全国巡演首站
- 2025年货车司机从业状况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