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我国疫情防控已有重大战略成果,坚持底线思维,谨防反弹风险,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大局,有力有序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节庆生活需要。现按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有关事项:
一、确保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职责对应,逐层落实落细防疫保供责任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精神,充分认识当下做好保供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落实好防疫保供任务的履职必然要求与重大政治意义。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健全应急保供机制;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跨区域联保联供机制,统筹疫情防控与市场保供,深入研判“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分类引导广大群众就地过年”要求下的节日期间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变化,紧盯疫情发展形势,及时调整保供预案,因时因势果断采取针对性措施,严防意外情况发生。
二、做到精准防控,科学防控,全面覆盖,在规范防控中体现商务为民初衷
要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商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全国商务系统疫情防控视频会议工作安排,逐项对标对表,查找短板弱项,逐条比照比对,排查风险隐患。按要求组织开展检查巡查,查漏补缺,做到万无一失。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对照商务部印发的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和会展防控技术指南,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实施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标准要求,严格入场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口罩佩戴、保持1米线等,对于未携带智能手机或手机故障的顾客,按防疫要求帮助做好信息登记,在关键节点配备必要防疫物资,视需求随时提供免费或有偿口罩,体现人文关怀。依职责落实好防疫保供民生兜底措施,配合民政等部门做好社会弱势群体、特殊困难群体救济救助工作,协调指导商超餐饮、物流快递、社区街道、志愿者团体提供代下单、代采买、送货上门、送餐上门等服务,要求商贸流通企业不得拒收人民币,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切实保障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需要。
三、保持实时沟通,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多策并施畅通保供渠道
要畅通运输渠道和物流循环,维护保供网络正常运转。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科学精准做好河北、北京等地应急物资运输和交通保障相关通知的精神与要求,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生活物资供应渠道畅通,及时解决商贸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流通网络正常运转,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发挥好部门联动机制作用,有效保障保供企业在人力、用车等方面需求。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结合节日特点,创新物流配送方式,合理设定收费标准,满足人民群众传统佳节消费需求。坚持底线思维,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地级以上城市中转调运站预案,一旦需要,及时启用。配合有关部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物价平稳,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四、力保货源充足,品种丰富,预期稳定,多措并举保证节日市场供应
要统筹做好春节期间保供应、促消费、惠民生工作,坚持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原则,切实摸清当地货源情况,加强骨干商贸流通企业与供应基地的产销衔接,增加库存数量和商品种类;指导商贸流通企业组织适销商品供应市场,增加水产品、牛羊肉、鸡肉等产品的上市量,丰富节日餐桌;要求连锁超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加大货源组织和调运力度,确保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动态掌握政府储备和商业库存规模,确保达到规定要求,及时投放蔬菜、肉类等地方储备,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和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物流配送企业春节假期期间营业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
五、强化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提升服务,全方位保障新春消费健康安全
要组织做好“2021年网上年货节”活动,引导电商企业开启春节“不打烊”模式,推动采办年货、赶大集等活动在线上举办;引导和鼓励餐饮、住宿、商超等商贸流通企业正常营业,节日期间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通网上下单业务,提供无接触、少接触结算、配送等服务;推动餐饮服务企业与外卖电商平台加强对接,提早开通年夜饭、团圆宴等预约预定,抓紧安排备货、调整运力,做好餐饮到家服务;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以服务送温暖,增添节日氛围。指导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外摆、外卖等灵活售卖促销活动,多渠道、多方式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居民生活需求。
六、保证安全生产,准确监测,及时引导,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
配合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群众性活动报批程序,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与重点保供企业建立健全直接联系机制,深入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一线,切实摸清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态势,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按要求启动节日期间日报制度,实行重大情况即时报告制度。加强市场保供、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方面政策措施的宣传宣贯工作。动态跟踪舆情信息,注意主动发声引导,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多方媒体权威发布货源、渠道、库存、价格等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惶恐购买情绪。引导城乡居民喜庆祥和欢度新春佳节,倡导合理消费、绿色消费,远离铺张浪费。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遇有市民过度集中采购、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要迅速稳妥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
联系方式:消费促进司市场调控处
010-85093851(电话)/3861(传真)
tiaok_scyx@mofcom.gov.cn
商务部办公厅
2021年1月25日
最新政策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加快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促进更新轻型新能源货车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