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446号),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和配套的《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办运〔2019〕60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1.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
2.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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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doc
附件2 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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