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机之家”建设 切实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环境的通知
交办运函〔2022〕13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总工会:
按照2022年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司机之家”建设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司机之家”运营服务质量,切实为货车司机提供经济实惠、安全实用的停车休息等服务,保障货车司机的合法权益,经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司机之家”建设的重要意义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司机之家”建设对于增强货车司机从业获得感、推动货车司机建会入会、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按照2022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关于提升“司机之家”便民惠民服务水平的工作部署,指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结合货车司机实际需求,不断拓展“司机之家”服务网络,健全完善服务功能,为广大货车司机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停车、休息、餐饮、洗浴、洗衣、如厕等基本服务,切实改善停车休息环境和条件,关心关爱从业人员,营造良好的从业就业环境。
二、提升“司机之家”运营服务质量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结合货车司机消费需求和消费水平,指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按照《“司机之家”建设运营服务规范》,科学合理布局“司机之家”停车、休息、餐饮、洗浴、洗衣等服务功能区域,原则上应在停车区域周边就近设置其他服务设施设备;要设置显著的“司机之家”标志和引导标识,公示各服务项目,加强入会服务宣传,方便广大货车司机在使用“司机之家”服务设施设备的同时,提高货车司机入会意愿;要加强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各地分公司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加油站型“司机之家”,通过加油积分为货车司机提供优惠服务,让货车司机愿意用、用得起;要指导“司机之家”运营单位加强与汽车维修企业、货运平台企业、ETC发行单位、金融保险机构合作,拓展服务功能,推动“司机之家”可持续运营。
三、加强“司机之家”停车休息安全保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指导“司机之家”运营单位加强对停车区域的安保巡查,健全完善停车区域照明和视频监控设施设备,保障货车司机停车休息时的车辆燃油、货物安全。学习借鉴甘肃省“车货无忧”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众责任保险等做法,做好货车司机停车休息时的车辆燃油、货物等安全保障,消除货车司机“后顾之忧”,让货车司机“停车有保障、休息更安心”。
四、强化“司机之家”服务宣传推广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督促指导“司机之家”运营单位,及时在“司机之家”小程序上填报并动态更新完善“司机之家”位置信息、服务功能、服务价格等,方便广大货车司机动态获取“司机之家”相关服务信息。要依托“司机之家”小程序,百度、高德等导航地图,以及互联网、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加强“司机之家”服务功能、服务价格等的宣传推广,让更多货车司机了解并进入“司机之家”停车休息。对于因疫情原因关停的“司机之家”,要及时公布关停信息并在“司机之家”小程序上填报相关信息,关停后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运行。
五、加强“司机之家”服务跟踪监测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结合近期“司机之家”自查以及暗访调研情况,对功能不实用、定位不准确、服务质量差、投诉举报多的“司机之家”进行限期整改,并对关门歇业、服务功能缺失的“司机之家”进行清理。要持续加强对“司机之家”跟踪监测,通过第三方评估、明察暗访、12328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司机之家”运营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提升“司机之家”运营服务质量。
六、做好“司机之家”专项补助发放
中华全国总工会拟为2020年验收合格的“司机之家”发放一次性专项补助,用于“司机之家”购置服务设施设备、公益物品及工会活动费用开支。各省级总工会应在联合跟踪监测的基础上,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补助发放标准和范围,组织填报《“司机之家”经费专项补助申领表》(电子版可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官方网站“司机之家”专栏下载),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中华全国总工会。
七、加快“司机之家”建设验收工作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按照2022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工作部署,指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要组织行业专家对2022年加油站、物流园区、服务区型“司机之家”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考评验收,验收结果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报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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