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个中国航海日聚焦“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与交流
发布时间:2017-07-11 09:24:31 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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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会获悉,7月11日是第13个中国航海日,主题是“船•港•人—互联互通”。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易继勇介绍,将通过航海日论坛等活动,进一步促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专题平行会议相关工作的落实。7月11日,中国航海日活动组委会还将向全社会发布《2017年中国航海日公告》。
据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金伟平介绍,中国航海日论坛已经连续在宁波举办三年,今年的主论坛将于7月11日上午举行,来自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国家海洋局、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招商局集团等嘉宾将发表演讲,8个专题论坛分别是中国国际海员论坛、海丝港口国际合作论坛、中国引航发展论坛、中小航运企业发展论坛、国际航运服务业创新发展论坛、行舟致远航海文化论坛、宁波国际海洋新兴产业论坛、中国航运50人论坛。
论坛期间还将召开第三届国际港口管理机构圆桌会议、宁波舟山港与中东欧港口合作会议,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与交流。此外,宁波市还将在航海日活动期间继续举办丰富多彩的系列群众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宣传航海文化,增强海洋意识。包括“航海风云榜”评选、我的航海梦—青少年主题征文比赛、我的航海梦—青少年主题绘画比赛、第三届全国青少年航海科普知识竞赛、2017中国航海日“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月活动——“穿越东海岸”2017宁波纪行、中国航海日专题讲座、港口博物馆开放日及中国航海日帆船赛、海军舰船开放日、“千人游大港”港口开放日等。全国各地也将因地制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节俭务实的各类航海日活动,旨在通过航海日平台,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
我国水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
易继勇介绍,我国水运行业改革发展成效明显。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继续保持高位增长,今年上半年,大连、营口、天津、青岛、连云港、宁波、深圳等我国7个主要集装箱铁水联运港口完成140万标箱(TEU),同比增长35%。
在促进区域港口协调发展方面,交通运输部积极推进开展区域港口一体化发展改革试点,提升了运营效率和资源利用率,避免了区域港口无序发展和同质化竞争。江苏南京以下沿江区域港口发展一体化和广西北部湾沿海港口发展一体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浙江省组建了浙江省海港委、海港集团,对省内宁波港、舟山港等五大沿海港口进行大整合,统一营运。交通运输部还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津冀港口协同发展工作方案,从跨省级行政区域层面推进港口协同发展。
在运力结构调整方面,加强宏观调控,引导运力有序投放。采用经济鼓励措施,加快淘汰安全环保性能差的船舶、小吨位过闸船舶和老旧运输船舶,鼓励新建三峡型船、LNG动力船和高能效示范船。2016年至今年6月,拆解内河运输船舶近5000艘,拆解老旧海船近1300万载重吨,实现了国内运输船舶艘数和吨位“双下降”。继续实施中资“方便旗”船免税回国登记政策,对41艘、110万载重吨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申请进行了审核,大大优化了我国船队结构。
在推进长江江海直达运输发展方面,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运输发展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首艘江海直达船舶在舟山开工建造,为分步推进江海直达运输,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在降低运输成本方面,对《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进行修订,改革国内客运和旅游船舶港口作业费定价模式、改革拖轮费计费方式,进一步规范港口、航运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物流成本。
在加快邮轮运输发展方面,支持地方开展试点示范,推动国际邮轮到港免签证政策落实和邮轮旅游经营规范化,2016年全国港口共接待国际邮轮旅客218万人次,比2015年增长79%,成为水运经济新的增长点。
加快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运安全、绿色发展
易继勇介绍,在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沿海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航道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交通运输部门稳步推进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整治,全面加快长江主要支流和长江三角洲等高等级航道网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沿海港口大型综合性港区、专业化码头建设,做好津冀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继续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港区四期工程、唐山港煤炭散货码头工程等建设,海运基础设施面貌持续改善。此外,交通运输部还制定发布《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6-2020年)》,加强航道资源保护,提升航道保障能力;推广应用长江电子航道图,共为404艘三类重点船舶免费安装长江电子航道图。
在安全绿色发展方面,深入治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突出问题,发布危险货物水路运输有关从业人员考核大纲,依法严格实施从业资格管理,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落实“三个责任”,加快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按照《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积极完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试点示范,水运行业应用LNG和岸电取得积极成效,清洁能源在水运领域得到了推广应用,大大提高了水运绿色发展水平。
推进自贸区航运政策实施,加强海运国际交流合作
根据国务院自贸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在2013年上海自贸区海运试点政策基础上,将有关政策推广复制到广东、福建、天津自贸区和新设立的辽宁等7个自贸区。我国还与美国、欧盟、俄罗斯、韩国、日本、丹麦、加拿大、东盟建立了定期磋商机制,建立了中马港口联盟。加强内地与港澳间航运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CEPA框架下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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