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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船舶污染 加快推进长江航运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19-04-02 09:05:21 浙江物流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3月29日,《关于加强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解读暨长江港航企业自律倡议书签订仪式在武汉举行。活动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部委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和宣贯,包括招商局长航集团、中国远洋运输集团等大型企业在内的80余家长江港航企业在倡议书上签字承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本报记者对《指导意见》及解读宣贯的核心内容进行了摘录,并对有关部委、行业监管部门、港航企业下一步推进长江航运绿色发展的举措进行了梳理,期望沿江港航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共同治理长江船舶污染,加快推进长江航运绿色发展,维护“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良好局面。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江也是我国横贯东中西部的水运大通道,世界上运量最大、运输最为繁忙的通航河流,为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长江船舶也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部分船舶污水垃圾、危化品洗舱水直接排放长江,部分船用柴油机尾气排放不达标,污染防控监督管理较为薄弱,影响了长江航运可持续发展。

加强长江船舶污染治理,是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长江航运绿色发展、加快内河水运技术进步、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综合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考虑

统筹谋划 突出重点 协调推进

去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时说:“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一定要保护好。”“绝不容许长江生态环境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继续恶化下去,一定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

《指导意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统筹做好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

“针对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在《指导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司赵向前表示。

据赵向前介绍,《指导意见》突出了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把握船舶水、气、固污染治理重点,有效预防和治理长江船舶污染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长江船舶污染治理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关键环节,集中力量解决400总吨及以上船舶污染治理问题,推进提升长江航运绿色发展水平。”

《指导意见》着力增强长江船舶污染协同治理水平。针对长江船舶污染治理涉及部门多、企业多、地域跨度大、协调难度高等特点,《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航运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主体责任,以及生态环境部统筹协调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的职责,支持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按职责做好监管工作,明确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并进一步明晰了相关方的责任边界与主要任务,提升了工作合力。

总体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绿色水运发展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了2020年和2025年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的目标。

到2020年,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400总吨及以上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设施全覆盖,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强制洗舱、洗舱水全收集全处理,重点港口岸电设施全覆盖,靠港和水上服务区锚泊船舶使用岸电率达到60%以上,营运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到2025年,长江船舶环保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清洁能源得到广泛应用,新型船舶示范效果明显,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建成以绿色船舶为支撑、以“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绿色水运发展体系。

同时,提出了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多元合力、协同治理的原则。

守住一江碧水

强化船舶污水垃圾和洗舱水排放治理

长江航运的绿色基因,决定了它是生态、绿色、经济的运输方式。但部分船舶污水垃圾、危化品洗舱水直接排放长江,严重影响了长江航运可持续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强化长江船舶污水垃圾和洗舱水排放治理。

——加快岸上接收设施建设。加快港口码头污水、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接收、转运与处置设施建设,尽快提升岸上接收、处置船舶污染物的能力;

——加强水上接收能力建设。推进现有水上污染物接收处置企业资源整合,支持大型环保企业参与长江船舶污水垃圾接收处置工作,培育和支持接收处置能力强、覆盖范围广的长江船舶环保企业发展,形成覆盖长江全线港口、锚地的水上污水垃圾接收能力;

——改革船舶污水垃圾接收收费方式。2019年前取消长江船舶水上污水垃圾接收收费环节,探索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的船舶垃圾收费管理机制,实现公益化运作;

——强化与城镇处理设施衔接。将长江船舶生活污水垃圾通过市政管网或转运系统等纳入市政(环卫)系统进行处理;

——提升船舶污染治理智能化水平。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现有长江船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长江船舶污水垃圾接收在线预约、实时查询、在线监管等;

——加快不达标船舶拆解改造。现有船舶到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达标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

——加快化学品洗舱站建设。抓紧落实长江洗舱站建设布局规划,2019年底前落实洗舱站审批手续与经营许可发证工作;

——完善洗舱水接收、处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规范的化学品洗舱水接收处理收费政策,出台化学品运输船舶强制洗舱规定,研究建设化学品洗舱水的水上接收站。

护好一片蓝天

加强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治理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守护一片蓝天,《指导意见》要求,加强长江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治理。

——严格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对货舱实行封舱管理,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内河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

——稳步提高船用燃油质量。设立长江经济带船舶排放控制区,逐步将长江干线及主要支流水域纳入控制区范围,提出严格的船舶污染物控制要求并抓紧落实;

——加强船用燃油和船舶排放监管。依法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标准船用燃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供应质量不合规船用燃油的加油站。加强对船用燃油质量检查,禁止使用不合规船用燃油的船舶通过三峡船闸等限制性水域;

——全力推进岸电建设与改造。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加快推进三峡岸电发展实验区建设。切实解决岸电发展中的重点问题,积极推动建立统一的岸电运营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岸电电费与服务费网络支付。完善岸电价格支持政策,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降低港口岸电运营企业的用电成本;

——支持新能源应用和新船型发展。积极推进长江LNG加注站建设,2019年底前应出台完善LNG运输、加注、使用相关标准。

共抓大保护,他们这样说

“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任务艰巨,要合力推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司副司长周小棋在宣贯解读《指导意见》时表示,要坚持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航运联盟协调作用,进一步明晰部门监管责任,齐心协力抓好各方责任落实。“要全力推动将船舶违规排放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让所有企业责任主体切实感受到在长江生态环境问题上‘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威力,对于严格自律、自觉守信的企业,将给予适当的鼓励。”

《指导意见》指出,新建码头要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水运局局长李天碧在会上透露,为推进船舶污染防治,以后新建船舶也要有岸电设施。“现在部里正在制定岸电的管理办法、规章,这是有强制力的,不光是新建船舶,现有船舶也要加快改造,马上所有船舶必须具备岸电设施。”据他介绍,2020年后将强制船舶使用岸电。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李世新介绍说,目前正在组织开展防止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在长江等内河水域航行作业的中国籍船舶非法排污行为。“企业要落实船舶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海事部门监管,严格管控自家船舶,开展防污染设施设备自查和改造工作。”

“近年来我局从船舶污染总量风险防控、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防污体系及制度建设、绿色倒逼和排放惩罚等方面念好‘加减乘除’四字经,持续强化长江干线船舶污染防控。”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唐冠军介绍,目前,长江干线重点水域已建成14个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点),配置了三峡库区1000吨级应急打捞船和溢油回收船等专业装备,实现了规模以上港口船舶垃圾、油污水接收基本覆盖,长江海事船港危管防污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长江海事局副局长李江介绍说,为推进长江船舶污染治理落到实处,今年该局将实施十大举措,即全面开展船舶污染风险隐患大排查、全面开展船舶违法排污行为大整治、强化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治理、强化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强化船载危险货物隐患治理、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船舶污染监管能力、提升船舶污染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船舶污染治理保障水平、提升船舶污染治理协作水平。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副局长李定国介绍说,按照三峡通航绿色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辖区过闸船舶实现油污水、垃圾全部接收、上岸处置,建设三峡枢纽核心水域岸电试验区。2025年底前,新建待闸锚地岸电普及率100%,待闸船泊油污水、垃圾接收率100%。自2019年6月1日起,凡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禁止过闸。

航运企业是长江航运的脊梁,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力量,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央企,长航货运将走在行业的前列,衷心拥护长江大保护的政策、支持倡议书,做防治长江船舶污染的先行者。”长航货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罗天军介绍说,将进一步加大清洁能源在长江航运中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助力长江航运绿色发展。他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建设长江船舶污染治理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推动清洁能源应用和船舶污染物治理,实现船舶维修、岸电和充电服务、加油加气、污染物处理等服务功能,为绿色航运和长江船舶污染物治理提供保障。

长江港航物流联盟“绿色航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江表示,将认真收集、及时传递绿色航运信息,为广大长江港航企业搭建绿色发展交流平台,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绿色航运发展水平。

重庆市泽胜船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南建议,油污水回收处置企业转变运营机制,增加油污回收点,方便船舶和船员卸载船上油污水,在费用方面适当返利以调动企业和船员积极性,增加油污水回收量以形成良性循环机制,促进内河水域船舶污染的防治。

作为船员代表,武汉长江轮船公司船长方三兵承诺,将重点加强船舶防污染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加强油污水、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管理,规范油污水、生活污水处理程序,加强航行中船舶垃圾存放管理,切实做到船舶垃圾、油污水、生活污水三个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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