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物流 > 正文

农产品供应有保障!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出台16项举措

发布时间:2020-02-12 11:18:00 国家发展改革委

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

扩产能。进一步加大生猪生产力度,推进新建猪场建设,增加猪肉供应。加大禽肉、牛肉、羊肉等对猪肉替代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养殖场(户)协调解决出栏难问题,实施家禽和生鲜牛奶重点收购加工企业临时性补助政策。支持家禽、生鲜乳养殖企业与屠宰加工企业按订单收购加工,有效补足市场供需缺口。畜禽水产养殖、饲料兽药生产、屠宰、海洋捕捞等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员防控的基础上,要尽快恢复生产,满足畜禽水产养殖饲料、兽药等生产资料需求,增加畜禽水产产品有效供给。各地要结合本地冬春蔬菜生产特点,加强供需情况的监测预警,统筹调整跨季农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绿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保障蔬菜量足价稳。畜禽出栏、蔬菜采取后要抓紧补栏、补种,确保生产稳定运行。

增采购。要加强信息沟通,积极协调产区和销区构建稳定的对接关系,加大对蔬菜、生猪、水产的外调和本省农产品收购力度,强化调运组织管理,确保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要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农资生产及物流企业有序复工,帮助务工人员到岗,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广储备。支持大型批发市场、冷冻冷藏企业加大冻肉、白条鸡等大宗农产品的采购储备力度,确保7-10天农产品供应能力。支持农副产品加工、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增加库存。

畅通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

运输通道

保畅通。坚决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和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浙江省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跨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省内跨市农产品运输2-4小时内到达。确保饲料、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生活必需品、防灾抗灾物资运输畅通。对持有专用通行证的车辆给予快捷通行,不得随意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

降成本。鼓励引导农产品流通骨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设立平价专柜、储备投放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重点物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菜店、农产品直销店、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等减免一定期限的进场费、租金等交易费用,或给予一定的补贴,降低交易成本。

提升农产品市场交易能力

开市场。合理安排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营业时间,要在严格防控疫情的前提下促进各类农产品市场、超市正常开业,方便居民购物。

转方式。利用产销对接平台,开展农产品网上信息发布、对接,降低流通成本和销售价格。坚持以“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为发展方向,坚定不移推进集中畜禽屠宰和冷链运输,健全冷鲜肉流通和配送体系。积极鼓励居民通过网购进行消费。

加强农产品保供政策支持

保用工。在疫情期间农产品保供企业员工的薪酬,员工和用工单位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对用工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专项奖励;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优金融。要落实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金融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支持政策,采取下浮贷款利率、贷款贴息、优化融资担保服务等举措,实施农产品稳产保供贷款政策性扶持政策。加大对提供重点农产品物资保障企业、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骨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产品供给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不得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农产品保供企业抽贷、断贷、压贷;对于有新增融资需求的,及时增加信用贷款投放力度。要加大对温州、台州等疫情重点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抓管控。加强农产品价格监管,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研究制定因农产品供应紧张造成抢购、价格上涨事件的紧急预案,必要时可采取主要农产品“统购统调”措施,以防范风险、确保供给。

减税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农产品保供企业实行减费或办理缓交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强监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菜篮子”产品价格变动和市场供求的监测、分析、预警,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和市场流向,提高市场调节能力和种养企业抗风险能力。加强对杭州勾庄农贸市场、新农都批发市场、舟山国际水产城等一批重点市场农产品量、价的信息动态监测。

抓宣传。充分认识当前农产品保供稳价,对于维护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有效防控疫情的极端重要性。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控疫情的科学措施,为农产品生产和流通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确保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

切实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

重信用。各类农产品收储加工企业、大型商超、物流公司要讲信用、重承诺、守契约,务必履行疫情发生前签订的农产品收购合同,不抗收、不拒收,切实保护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的切身利益和生产积极性。

增库容。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补助力度,支持各类农产品收储加工企业、大型商超、物流公司新建、改建、临时租用气调冷库,扩大农产品收购冷储库容,以增加收储能力,保护农户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利益。

献爱心。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献爱心,支持引导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带头与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供销关系,购买“爱心菜”“爱心肉”。鼓励民营企业、社会各界人士购买温州、台州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畜禽、蔬菜等产品,减少需求不足带来的风险隐患,以实际行动帮助企业、农户度过难关。


首页
Baidu
map